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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专题荟萃 > 2012年 > 看中国•“我眼中的西藏”第二届大学生影像大赛 > 公告

参赛规则

时间:2012-05-28 | 来源:西藏人权网 | 作者:

  1、DV赛


  1)彩色、黑白不限,且从未在其它省级以上赛事中获奖,拍摄时间要求在2000年1月1日以后。


  2)参赛DV作品必须用数码摄像机拍摄并经过电脑剪辑制作。要求画面清晰、声音清楚、剪辑流畅、节奏感强。作品需配有中文字幕(最好加配英文字幕,以便国际交流)。


  3) 报名表至官方网站自行下载,复印有效,下载网址:http://competition.tibet328.cn/。DV赛接受个人或团队报名参赛,但每个团队成员总数不得超过5人。参赛者必须完成报名表各项内容的填写。


  4)参赛者必须向组委会递交报名表和完成作品两张,一张数据光盘(格式为AVI),另一张为DVD光盘(展映需要)。


  2、摄影赛


  1)彩色、黑白、数码不限,且从未在其它省级以上赛事中获奖,拍摄时间要求在2000年1月1日以后。


  2)稿件要求:图片要求未对画面进行改变原貌及原始信息加工,JPG格式,最长边为800像素,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1M;凡为胶片拍摄的彩色、黑白作品,须经扫描制成电子文本格式参赛;参赛者请保留参赛作品的相应底片或数码源文件以便查验和调用。


  3)摄影赛只接受个人报名参赛,参赛者需到大赛官方网站注册报名,大赛网址:http://competition.tibet328.cn/


  本次活动不收取参赛费用,所有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创作。参赛作品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备份。


  3、所有参赛者须服从以下条款:

  1)所有参赛者须提供真实详细的个人资料(性别、年龄、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

  2)严禁采取抄袭、盗用等不法手段参与本次大赛,所有参赛作品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行承担。

  3)大赛组委会及承办网站均有根据需要对参赛作品进行适当编辑、发布的权利或用于展览、网上展示等非盈利宣传使用,不另付作者稿酬。

  4)大赛组委会及承办网站在使用作品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如有第三方使用者需使用本次大赛的参赛作品,由组委会办公室与作者商议。

  5)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次大赛的作品最终评审权,拥有选用参赛作品在电视、网络媒体公开播出或在校园内及民间公开演讲的决定权。

  6)部分获奖者所提供的作品如有质量及其他疑问,组委会有权向其本人索要原始作品。

  7)参赛者须严格遵循投稿时间,逾期的稿件将取消参赛资格。

  8)所有参赛作品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民族政策。

  9)凡提交作品参赛,即表示参赛者同意接受大赛的所有参赛章程。

  10)不遵守参赛规则或不能满足参赛条件的参赛者的作品将自动失去评奖资格。

  11)大赛组委会保留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责任编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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