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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1年底我国共有近50万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时间:2012-10-11 | 来源:法制网 | 作者:周斌 蒋皓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日发布的《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显示,自2002年开始举办国家司法考试,到2011年底,全国共有近50万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白皮书指出,提高司法能力,是中国司法改革的重要目标。近年来,中国不断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道德建设,改革经费保障体制,有效提高了司法能力,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白皮书说,作为法律职业准入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在规范法律职业人员任职资格、提高司法人员综合素质、推动法律人员职业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自2002年起,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办一次,由国家统一组织实施,实现了法律职业准入制度由分散到统一的转变。到2011年底,全国共有近50万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白皮书显示,为提高人民警察的能力素质,国家规定所有在编在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必须参加执法资格考试,未通过考试的不得执法。2011年,173万余名公安民警参加了首次执法资格考试,其中169万人通过考试。同时,为适应时代发展、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中国越来越重视完善司法人员职业培训制度,不断提升司法能力。近五年来,全国共培训法官150万余人次、检察官75万人次、公安民警600万人次。

责任编辑:达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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