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书波,男,汉族,1953年10月生,北京人,197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1976.07-1977.06,西藏自治区贡嘎县委办公室秘书;
1977.06-1978.06, 西藏自治区贡嘎县公安局秘书;
1978.06-1984.03, 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第一中学工作,先后任教导副主任、主任;
1984.03-1987.04, 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行署办公室秘书;
1987.04-1993.04, 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行署副秘书长;
1993.04-1994.10, 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委秘书长;
1994.10-1997.10, 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委委员、秘书长
1997.10-2001.09, 西藏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
2001.09-2003.04, 西藏自治区纪委副书记
2003.04-2003.11, 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务副秘书长(正厅级);
2003.11-2006.10, 西藏自治区党委秘书长,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2006.10,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区纪检委书记。
中共十七大代表,中共十七大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