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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11月,来年将毕业的大学生们开始忙碌起来,制作简历、置办行头,从一个招聘会到另一个招聘会“赶场子”,笔试、面试,过关斩将、层层通关,就是为了谋得一份满意的工作。
大学生就业问题由来已久,明年形势更显严峻,不容乐观。一方面毕业人数逐年上升,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699万人,比2012年将增加19万人;另一方面全球金融危机余波未尽,我国经济增长放缓,就业岗位扩容有限,与需求之间存在缺口。
风景这边独好。就在内地大学生连呼“压力山大”之时,一万多名西藏籍毕业生则多了几分轻松和自信——自治区党委“要力争使西藏籍大学生全部实现就业”的决心,给他们吃了一颗定心丸,但公职岗位占八成,也带来了一丝“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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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2年11月底,自治区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98.36%,基本实现全就业,往届高校毕业生也基本实现了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大学生是家庭的希望、国家的栋梁,他们能否就业,就业质量如何,不仅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也影响社会和谐,更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的兴旺发达。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
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大学生就业工作,面对新情况、顺应新形势,以改革攻坚的决心和勇气,于2006年打破计划分配政策,开始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大学生走向就业市场进行双向选择。为切实保障大学毕业生就业,自治区出台了一系列就业帮扶政策,合理引导大学生就业流向,多渠道、宽领域吸纳大学生就业。2006年至2010年,西藏籍大学生平均就业率达到8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面对这一成绩,自治区党委、政府不满足、不懈怠,朝着更高的目标前行。2011年11月,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在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上指出:“要力争使西藏籍大学生全部实现就业……切实做到户户有门路、人人有活干、经常有收入。”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释义,“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指:按照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经全日制学习,学籍在西藏高校或高考前户籍在西藏、学籍在区外院校,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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