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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300家药店启动电子监管15日全部运行

时间:2013-11-13 |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 作者:刘庆顺

  规划

  《2011-2015年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规划》指出,2015年年底前,将实现药品全品种全过程电子监管,保障药品在生产、流通、使用各个环节的安全。

  进展

  西藏32家药品批发企业和20家药品生产企业已经全部纳入电子监管,目前,零售药店药品电子监管设备已陆续发放至药店,本月15日全部运行。

  要求

  药品电子监管将成为零售药店成立的前提条件,新成立的零售药店必须购买有关电子监管设备,保证药店进出药品安全。

  11月12日,拉萨市阜康医药超市收银员用刷码机扫描“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识别药品身份。从11月15日起,西藏300家零售药店都将启用零售药品电子监管终端系统,只需扫描一下药品包装上的电子监管码,药品的生产企业、生产批次、生产日期、流通过程、销售记录等一目了然,真伪立辨。

  药品生产批发企业 全部纳入电子监管

  西藏自治区药监局药品管理处处长白玛次仁介绍,为保证群众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1-2015年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规划》,规划中指出,2015年年底前,将实现药品全品种全过程电子监管,保障药品在生产、流通、使用各个环节的安全。白玛次仁说,所谓电子监管,就是在每种药品的最小包装上附上一个电子监管条码。这个条码相当于药品的“身份证”,包括药品生产商家、通用名、剂型、生产批号、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目前,西藏32家药品批发企业和20家药品生产企业已经全部纳入电子监管,包括18家藏药生产企业和2家饮片生产企业。”该负责人说,本月15日,西藏所有零售药店药品电子监管设备都将运行,这样一来,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将贯穿于药品生产、批发、销售等各个领域,实现全过程的跟踪和监管。

  发放电子监管设备 培训药店工作人员

  白玛次仁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西藏列为国家药品监管信息系统一期工程药品流通监管系统西部药店试点省份之一,并解决90多万元为西藏293家零售药店免费配备计算机和软件、一维条码扫描枪、计算安全终端等。近两年新成立的7家零售药店也自行购买了相关设备。

  近期,西藏自治区药监局在主要围绕电子监管设备的安装、使用及日常维护等实际操作内容进行对零售药店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零售药店从业人员基本掌握了药品电子监管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白玛次仁说:“目前,除阿里和昌都地区外,其余各地市都已完成了设备发放和人员培训工作,本月15日,西藏300家药店启动药品电子监管。

  新成立的零售药店 必须配备相关设备

  “这些监管设备具有强大的防伪系统,电子监管码不可复制,具有较好的防伪功能,这样一来,假药就很难流入市场,杜绝了假药的泛滥。,同时还可以及时对问题产品实现追溯、返厂退货,最大可能地消除安全隐患。”白玛次仁介绍,这种电子监管设备与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联网,药店购入药品时,对监管码扫描并进行“核注”登记;销售药品时,再对药品监管码扫描并进行“核销”登记。药厂附码、药店扫码,两者结合,消费者只需买药时要求工作人员“轻轻一扫”,即可了解到所购药品的流通流程等完整信息。

  白玛次仁介绍,本月西藏300家零售药店都将启动药品电子监管,今后,药品电子监管将成为零售药店成立的前提条件,新成立的零售药店必须购买有关电子监管设备,保证进出药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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