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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授予56个家庭“民族团结模范家庭”称号

时间:2013-12-04 | 来源:中新网 | 作者:唐朝杨

  “西藏自治区首届民族团结模范家庭座谈会”12月3日在拉萨举行,会上,56个由同一民族或不同民族组成的家庭被授予了“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模范家庭”称号,普布卓玛等5名模范家庭代表还将自己的治家之道同与会者进行了交流分享。

  据悉,此次被授予“民族团结模范家庭”称号的56个家庭分别来自社区、乡村、部队、学校等各个领域。评选的标准为男女平等、家风民主、夫妻和睦、尊老爱幼、邻里团结、乐于助人、爱岗敬业、开创创新、互相尊重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等。

  来自西藏自治区民政厅西山殡仪馆的普布卓玛是是土生土长的藏族姑娘,而其爱人则是一位来自重庆的土家族,据她讲述,自己在刚进殡仪馆工作时很不适应,但爱人给了她力量,“他告诉我,人这一辈子要记住两个人,一个是迎接来到这个世界的人,一个是为人生送行的人。”如今,两人通过自己的勤劳,从“摸得到房顶的小屋”搬进了新房,并有了一个5岁的女儿,“我们还经常把公公婆婆接到西藏来玩。”

  普布卓玛还表示,因为文化、饮食、民族习惯的差异,自己的爱人刚来西藏时也有太多的不适应,但如今,他已成为一名西藏通,并被西藏这片土地所深深吸引,“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西藏,了解真实的西藏,她还选择了导游作为自己的工作,并在工作中不遗余力地去纠正游客对西藏的一些偏见。”

  来自樟木的夏尔巴人巴桑旦巴的妻子出生于拉萨传统的藏族家庭,如今两人已经结婚13年,育有一个11岁的儿子和一个6岁的女儿,他在发言中说,“因为爱,才能承受压力,创造幸福家庭;有了忠,爱国和爱家便融为一体。”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公保扎西也在会上分享了对西藏近年来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的一些切身感受,“有中央巡视组的成员曾对我说,他们无论到西藏哪里,都能见到藏族民众向他们挥手、微笑,这可以说是西藏民族团结氛围的一个直观的证据。”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10月发布的《西藏发展与进步》白皮中曾提到,西藏的新型民族关系已得到了确立和巩固,“西藏自治区以藏族为主体,有藏族、汉族、回族、门巴族、珞巴族、纳西族以及夏尔巴人、僜人等40多个民族。和平解放60多年来,国家的民族政策在西藏全面贯彻落实,既消除了导致民族不平等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因素,也消除了西藏地方的阶级差别和人身依附关系,各民族间建立起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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