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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地区“三举措”促就业再就业

时间:2011-03-23 | 来源:西藏日报 | 作者:段敏

  “十二五”时期,林芝地区将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拓宽就业渠道,加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就业再就业保障机制,促进就业再就业。


  拓宽就业渠道,改善就业结构,实现比较充分的社会就业。林芝地区将通过继续大力发展经济,支持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到“十二五”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继续保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就业制度改革,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就业机制。“十二五”时期,林芝地区将建立健全县、乡(镇)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平台,加快人力资源市场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步伐,形成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和“上下贯通、条块结合、内外相连”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系统;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和城乡统筹原则,建立和完善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创新服务形式,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加强就业服务队伍和各项基础性建设,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就业机制,促进城乡就业的协调发展。


  继续落实并进一步完善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十二五”时期,林芝地区将充分发挥政策促进创业、就业的效应,依据国家有关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基本建立起包括政府投入制度、失业调控制度、再就业援助制度等在内的促进就业长效机制。


  以市场为导向,全面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努力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性矛盾。“十二五”时期,林芝地区将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以促进就业、减少失业为目标,全面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十二五”期间,林芝地区将每年组织1300名人员参加就业再就业培训,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500名。

责任编辑: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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