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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高锁:以创新思路踏寻非遗传承之路

时间:2010-06-21 | 来源:SRC-57 | 作者:张黎黎 晓勇

  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提出了“加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使西藏成为重要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的战略定位。日前,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辛高锁就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有关情况接受了记者采访。

  “重申报轻保护”观念亟待转变

  记者:西藏非遗保护工作的现状怎样?

  辛高锁:总体来说,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效果是不错的。但是,“重申报、轻保护”的观念在全区仍普遍存在。从2005年起,西藏先后向国家申报了共156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和 90名代表性传承人,基本建立了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名录体系。然而很多人还存在“申报成功就万事大吉”的错误观念。

  其实,申报不是目的,只是保护工作的开始。如今,一些列入国家和自治区级名录的非遗项目缺乏科学的保护计划和具体的保护措施,一些项目面临“艺随人亡”的境地,亟需加大保护力度。作为文化部门,我们更需要在申报后及时记录年事已高传承人掌握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资助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教学、交流和展示等活动,正确处理好申报和保护的关系,增强保护意识。

  非遗保护不能仅以市场为导向

  记者:西藏非遗保护工作有些什么特点?

  辛高锁: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呈现出以市场为导向的特点,即能转化为经济效益、具有市场占有率的非遗项目都能得到很好的传承和保护;而无法转化成经济效益的非遗项目在保护和传承上则相对困难。

  比如说,藏纸、藏香、藏药、藏刀、唐卡等传统技艺都走上了生产性保护的道路,逐渐形成了产业经济链条,带动了原材料、制造和销售等环节的火爆,在农牧民群众就业、增收致富上也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藏戏、风俗文化等无法形成市场经济效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则几乎没有人愿意学习、无人问津,只能靠政府资金的大力投入来做好传承和保护工作。

  保护资金不撒胡椒面

  记者:今后西藏在非遗保护工作上有哪些新的思路和方式?

  辛高锁:从今年开始,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将正式进入全面保护的阶段。转变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是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的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下发的《关于申报2010年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保护项目的通知》中就提出了从今年开始全面实施重点项目保护工作。也就是说从各地市和有关部门申报的非遗项目中选择10—15个重点保护项目,给予重点投入和扶持。不能和以前一样搞平均主义。这种有重点地进行保护的方式,有利于集中资金建设保护项目传承所、开展传承活动以及购买舞蹈服饰道具等,有利于促使项目产生更深层次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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