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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专题荟萃 > 拉鲁湿地 承载雪域生命的摇篮 > 让“城市之肺”自由呼吸

保护拉鲁湿地意义重大

时间:2011-06-03 | 来源:百度百科 | 作者:

  拉鲁湿地保护区是中国各大城市中唯一幸存的最大天然湿地。该湿地在调节拉萨气候,吸尘防沙,美化拉萨市区环境,增加市内空气湿润程度和补充氧气,维护生态平衡,促进拉萨市城市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和城市环境质量的改善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此外,拉萨属于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市区内除有举世闻名的布达拉宫外,还有哲蚌寺、大昭寺、罗布林卡等历史文化古迹。所以,对该湿地的保护不但具有环境意义,而且具有社会意义。  

  由于该地区自然环境独特,生物物种资源丰富,又位于城市内,因此在地理学、气象学、生物学、环境科学以及旅游等方面,都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价值和开发优势。1999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同年,拉萨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拉萨市市长为主任的“拉鲁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拉萨市环境保护局。2000年拉萨市人民政府颁布了《拉萨市拉鲁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禁止在保护区及周边地带挖沙、采石、捕捞、割草、放牧,有力地保护了湿地的生态环境,并编制完成了《拉鲁湿地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制定了保护区的管理、建设、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科学研究、宣传教育、生态旅游发展等规划。该地曾投资9200多万元建设拉鲁湿地自然保护区基础管护工程,使拉鲁湿地恢复它强大的生命力。2005年8月被列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责任编辑:peb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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